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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房产新政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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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房产新政十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的总要求,充分发挥新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促进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放宽购房落户条件

凡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取得产权证或抵押证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区内申请落户。新区户籍人口可以通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现区内户口自由迁移。

二、团购商品住房给予财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搬迁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可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分档给予10万、8万、6万元财政购房补贴。

三、扶持人才安家创业

经新区评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三年内可分别享受100万元、20万元、6万元的安家补贴。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可按成本价购买国有公司商品住房,最高优惠50万元。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优先入住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紧缺人才按市场价优惠70%租住。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可提供100-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3年内免租金。派遣期内来新区就业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月,硕士研究生400/月。

四、创新村居改造安置补偿模式

村居改造由实物安置补偿单一模式向实物安置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新模式过渡。原则上搬迁居民可选择一套安置房屋,剩余部分支持引导居民利用货币补偿款团购商品房。对于采用货币安置补偿的,可给予货币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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